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广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佛山!说好的新政来了:非本地户籍限购区买房需一年社保!

来源:房掌柜  整理 广州房掌柜  2017-03-24 11:20:41
[摘要]继广州3月17日限购升级后,佛山3月24日深夜迎来楼市调控新政,进一步收紧佛山楼市,政策从3月25日起实施,新政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 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 ...

  继广州3月17日限购升级后,佛山3月24日深夜迎来楼市调控新政,进一步收紧佛山楼市,政策从3月25日起实施,新政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

  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中有关新建商品住房限购的政策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五、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继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

  六、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七、除上述措施外,其他措施继续按照佛府办〔2016〕52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吴依然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官宣 广州楼市新政出台:认房不认贷!
  2. 2战线再收缩,退出广州项目,南京本土房企弘阳回血2.95亿加强现金流
  3. 3广州龙湖御湖境全新高定滨江奢宅 共鉴珠江传奇
  4. 4广州·鹏瑞1号全球新闻发布会举办 湾颂艺术中心正式发布
  5. 5广州·鹏瑞1号全球发布暨音乐盛典举行 全面超越深圳湾1号
  6. 6第一太平戴维斯荣膺2023投资广州全球合伙人,赋能广州高质量发展
  7. 7广州白云湖9个重点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超百亿
  8. 8恒基地产与兴业银行签订300亿元绿色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9. 9万物云获摩根大通增持10.66万股 持股比例升至10.04%
  10. 10招商蛇口子公司为广州招商2.57亿元借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