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区的地下室里竟住着33户人家。2月19日,上海虹口公安、消防、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地下室的规模性租赁房进行拆除和搬离,并进行查封。
这座违规住33户人家的地下室位于上海天通庵路657弄。2月19日8时许,不时有住户从地下室拎着大包小包走出来。走进地下室,灯光昏暗,消防通道堆满杂物,一米宽的走道上还有住户晾晒的衣物。
上海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违规地下室的规模性租赁房进行拆除和搬离。
据上海虹口警方介绍,通过房管部门查询,该处规模性租赁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属于个人产权,在房屋用途上明确规定不能住人,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尽管该地下室的“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房东仍然擅自将其分割出租。
不时有住户从地下室走出来。
“我是在网上看到(房屋出租)信息搬过来的。每个月房租1000元,单间,同地段租不到这么便宜的。”一名男住户称,搬离地下室后准备先把行李搬到朋友家,再开始找新的房子。而除了独自居住的年轻人,住户里还有三口之家。
“多数都是务工者,工作地点也都在附近。租金大都在1300元至1600元,房东把它(地下室)分割成33户,居住人数可能不止这些,比如有些人觉得租金贵,就会再叫人住进来分担房租。”小区所在的广中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街道正在督促房东将押金退还,确保每户人家能领到300元的临时过渡经费,工作人员也会帮助住户寻找合适的房子。
地下室内部。
澎湃新闻记者从虹口警方获悉,该地下室随小区建成,起初闲置,此后被小区居民李先生购买用于个人投资,交易时其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李先生对此还曾签过承诺书。两年前,刘某将地下室承租做起了二房东,然后擅自将其分割,对外出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在前期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后,曾多次告知房东整改,消防部门还开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房东拒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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