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出让条件
1、黄埔区广园快速路以北、丰乐路以东、石化路以西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北部地块
(1)产业类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和研发项目。竞买人须为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和研发的企业。
(2)竞得人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3)环评要求参照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北部地块产业类型环保可行性的复函》(埔环函〔2016〕81号)执行。
(4)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900元/平方米。
2、黄埔区广园快速路以北、丰乐路以东、石化路以西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西部地块
(1)产业类型为机械装备研发、生产和检测企业项目。竞买人须为从事机械装备研发、生产和检测,且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竞得人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3)环评要求参照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西部地块产业类型环保可行性的复函》(埔环函〔2016〕83号)执行。
(4)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0元/平方米。
3、黄埔区广园快速路以北、丰乐路以东、石化路以西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南部地块
(1)产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项目。竞买人须为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企业。
(2)竞得人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3)环评要求参照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丰乐北产业园地块一南部地块产业类型环保可行性的复函》(埔环函〔2016〕82号)执行。
(4)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0元/平方米。
(二)地块其他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交地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由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开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投资强度要求以及按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6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7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3月17日10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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