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开发的大型楼盘小区,只要已交付使用物业建筑面积达到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过半以上,有10名业主联名就可以启动成立业委会。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导规则》)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新规,楼盘小区内只要有两成业主联名就可以启动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若赖着不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将被视为弃权。此外,新规还首次明确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居委会可代行业委会职责。
意见表达途径
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211月19日-28日
意见稿全文下载网址:http://www.laho.gov.cn/zmhd/yj/?docid=267365
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和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367293。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wuyechumail@163.com)、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房屋和物业管理处,邮编:510030)、传真(8317730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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