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回答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编、1260条。其中房产继承、买卖租赁、物业管理、土地产权、居住权等多个涉“房”问题被提及。
其中,《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我们对“产权”一词非常熟悉,而《民法典》中提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呢?
事实上,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组成。房屋所有权是你对所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的所有权,年限是永久的。然而,我国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但通常不需要50年,你的房屋就由于环境破旧、管线老化等不再适宜居住。
而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这其中,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是40年。
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决定了房屋产权的年限。
《民法典》尚未回答的
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民法典》确认了三个信息。
1、满70年后,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2、续期需要缴纳费用。
3、续期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减免的空间,费用标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是针对“自动续期”如何操作和实现、如何确定续期费用等问题,仍有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