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贪图一时的便宜,买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将会受到很多风险的成胁。那么,到底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没有产权的房屋又有哪些危害?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小产权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如离婚夫妻共有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抵押出去,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被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